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(校党[2017]27号)相关规定,环境工程系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主任、副主任届期已满,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选任岗位和数量
环境工程系:主 任1名,任期4年
副主任2名,任期4年
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:主 任1名,任期4年
副主任1名,任期4年
二、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
符合《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(校党[2017]27号)中的“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”。
三、岗位条件
1.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,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身心健康;有奉献精神、团队意识和高度责任心;有较好组织管理能力或潜质。
2.近三年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,爱岗敬业,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好。
3.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。
4.系主任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年龄45岁以下,来校工作三年以上;系副主任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来校工作两年以上,年龄45岁以下。
四、选任时间及程序
1.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,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2.个人申报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网站下载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》,填写后报学院党政办。
报名时间:2021年5月11日—2021年5月14日。
3. 资格审查(2021年5月14日)。由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4.公示(2021年5月15日—5月17日)。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5.民主推荐(2021年5月18日)。采取个别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方式进行。
1)个别谈话。范围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各系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,不少于30人。
2)会议推荐。召开大会进行投票推荐,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行政人员、各系、部(中心)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。
6.确定考察对象(2021年5月19日)。根据推荐情况,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
7.组织考察(2021年5月20日)。通过个别谈话、实地考察,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成效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。
个别谈话范围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各系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,不少于30人。
8. 酝酿建议人选(2021年5月25日)。根据考察情况,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相关建议人选,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。
五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
地 点:金沙游戏app下载大厅党政办
联系人:高 飞 3176585
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.doc
金沙游戏app下载大厅党委
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